中新网宿迁3月9日电 题:守护“两河”碧水绵延千年 江苏宿迁打造“生态之城”
记者刘林
“两河”绕城,绵延千年。京杭大运河与古黄河穿宿迁城中心而过,“两河”岸边公园星罗棋布,绿意盎然。
江苏宿迁市古黄河—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是以“两河”为载体的省级风景名胜区,是宿迁市自然史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馆。
枕河而生,依水而兴,如何“且行且珍惜”,让“两河”千年之后依然碧水潺潺?9日上午,宿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宿迁市古黄河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力图实现城市发展与“两河”保护的共赢。
据了解,宿迁市古黄河—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由古黄河风光带和运河风光带组成。古黄河风光带西起通湖大道,沿古黄河南至洋河镇,长49.3公里,其中通湖大道至开发区大道段为核心区,河岸两侧200米为保护区范围,201米-400米为规划控制区范围。印象黄河景区、雄壮河湾公园、水景公园、河滨景区等8座公园坐落于此。
运河风光带西起水杉大道,沿京杭运河南至洋北镇,长23公里,其中运河二号桥至三号桥段为核心区,河岸两侧100米为保护区范围,101-200米为规划控制区范围。运河风光带景区主要有:桥头公园、水利风景区、水利遗址公园、项王故里等十余处景点。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宜球介绍,宿迁市政府制定出台《办法》,目的是将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理顺管理体制,解决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矛盾,使宿迁市古黄河—运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子孙后代留下千年长流的“两河”,造福宿迁人民。“《办法》通过对核心景区与一般区域作出差别化规定,减少保护与建设的矛盾。加强风貌管控,凸显‘两河’自然禀赋,彰显宿迁特色。”
《办法》对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作了以下规定:一是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二是风景名胜区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接受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是在风景名胜区和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内,不得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疗养院、培训中心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四是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此外,《办法》还规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利用服从保护管理原则,要融合运河文化、黄河文化、西楚文化、酒文化、红色文化,突出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还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协调,并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违反《办法》规定,将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宜球说。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宿迁围绕“江苏生态大公园”定位,立足生态优先,走绿色创新发展之路,着力打造“生态之城”。生态成为宿迁发展的“底色”,也成为宿迁发展最大的“助推剂”。2017年,宿迁以全国总分第一的成绩创成“全国文明城市”,还先后荣获“国家人居环境奖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多项殊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