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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设立社区矫正法

时 间:2019-06-26 17:07:49 来 源:本站整理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  我国拟设立社区矫正法


  广州黄埔东区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服务供图/视觉中国

  适用对象有哪些?

  被宣告缓刑、假释等 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执行机构等基础性问题,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活动,其执行层面的问题亟需在专门法律中予以规定。

  草案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社区矫正对象,是指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草案还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草案第四条明确,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乡镇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草案还提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保证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应当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工作人员如何设置?

  社区矫正机构

  应配备专门国家工作人员

  草案明确,社区矫正机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社区矫正的执行机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傅政华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为了推动社区矫正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探索监狱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以及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官制度,为社区矫正专门执法队伍的建设发展留出空间,草案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责。

  草案还明确了实施社区矫正的程序,细化了社区矫正的程序性规则,特别是各部门衔接配合的内容。

  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草案还对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接收等程序作了细化规定。

  被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被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怎样进行监管?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可提请法院先行拘留

  草案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考核奖惩,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提请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情形时的衔接配合程序。

  草案第25条明确,被提请撤销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在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的同时,提请法院决定对其先行拘留。这些情形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或者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法院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拘留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草案第28条明确,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和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在逃的,由公安机关追捕,社区矫正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协助。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以及人民法院禁止令。

  草案第38条明确,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组织查找,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协助。经查找,社区矫正对象下落不明,或者虽能查找到其下落但拒绝接受监督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视情节提请有关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机构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正在实施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法院禁止令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到场处置。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统筹/刘晓雪

  社区矫正法草案

  昨天,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京举行,本次会议首次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作草案说明。

  傅政华表示,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16年来,全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31万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70万人。”他透露,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只有0.2%。

  未成年权益保护

  结合未成年人特点 草案作专章规定

  傅政华说,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草案规定了不同主体在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中的主要工作,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草案第42条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形势政策等内容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形式应当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个体特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实施针对性教育,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此外,草案还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获得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权益保障,结合未成年人特点,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草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作了专章规定。

  草案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和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社区矫正机构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应当吸收熟悉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除因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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