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谢方伟李莎记者刘恪生)4月18日,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对肖某、周某等九被告人通过网络APP 开设赌场并从中敛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六万元。其余七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间,肖某、周某等人伙同易某、张某、谭某、黄某利用微信建立赌博群,雇请陈某、李某、舒某,以手机APP“快乐**”娱乐平台为赌博载体,通过在线游戏的方式开设赌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
“它们设置的赌博方式为:肖某、周某等人在该APP平台开设房间后,赌客进入房间,四人以上即开始运作。”办案法官介绍,系统自动发4张扑克牌给每个赌客,赌客根据牌的好坏决定是否抢庄,闲家每盘最低押5分,最高押50分,1分等于人民币1元钱,然后闲家与庄家比点子大小,输赢以押分乘以倍数,20盘为一局。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肖某参与作案五起,参与抽头渔利320万余元,周某参与作案四起,参与抽头渔利277万余元。